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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新举措!嘉定法院探索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时间:2023-04-27 10:49:09     来源:上海嘉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上午,嘉定区人民法院举办“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重点举措,并发布典型案例。

在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中,被告人张某在2017年至2019年间,购入假冒卡地亚、梵克雅宝、蒂芙尼、宝格丽、伯爵等注册商标的首饰,并对外加价销售,共计销售金额约34万元。2020年10月9日,被告人张某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审理期间,张某预缴了32万元,其中包括赔偿保证金15万元。

“本案是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典型案例。”嘉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郑磊介绍,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张某积极表明了赔偿意愿,但在赔偿金额上未能与知识产权权利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考虑到双方可能在刑事案件的审限内无法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在充分征求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尝试在知识产权刑事诉讼中探索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郑磊表示。

案件审查期间,被告人已向本案的专款账户预缴15万元的赔偿保证金,作为未来处理本案民事赔偿之用。如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权诉讼,则将该笔保证金划转至民事案件账户,按照民事判决情况予以处置;如双方进一步协商自愿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则按照协商金额给付知识产权权利人。

结合犯罪事实及张某预缴钱款等情节,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17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对于后续赔偿谅解情况,双方还在积极磋商。

图源网络

会上还发布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白皮书》,涵盖嘉定区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内容包括市场主体权利保护意识有待加强、平台第三方治理功能未有效发挥、当事人合同风险意识略显欠缺等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

下阶段,嘉定区人民法院将完善新类型纠纷裁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优化平台协同治理体制机制,为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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