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买房可以全额取出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找法网提醒您,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
1.提交贷款申请,需要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暂住证、收入证明等资料到到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贷款资料。
2.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中心会对借款人身份审核,对贷款金额、贷款日期、还款日期等进行审核,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性。
3.房子评估,审核完成后,公积金中心会出具评估表给借款人,然后到指定的地方对所购买的房子进行评估。
4.签订贷款合同,公积金中心会联系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5.最后放款,公积金中心会委托有关银行放款。
三、职工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有: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各3份(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2份。
4.总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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