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6月17日讯6月16日,记者从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处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向当事人王某发放了《反家庭暴力温馨提示书》,帮助其了解遭受家庭暴力后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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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称,两人在家经常发生争执,其夫曾提刀威胁她,用刀将她误伤,致使她左手关节至今仍然无法弯曲。
江岸区法院西马法庭庭长张愿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其送达了《反家庭暴力温馨提示书》,提示书详细地介绍了如何分辨家庭暴力行为、学会留存家庭暴力证据、如何依法进行自我保护。张愿向王某详细告知了遭受家庭暴力后可以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和救济手段。
《反家庭暴力温馨提示书》解释说,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西马法庭是家事法庭,审理江岸区的所有家事案件。今年3月,该法庭首次印发了《反家庭暴力温馨提示书》,并摆放在法庭内,供当事人翻阅。
了解到反家暴的自我保护措施后,王某再次来到西马法庭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庭在收到申请当日就与王某报案的派出所完成了证据移送,出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在24小时内向王某及其配偶居住的社区和辖区派出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保护当事人王某的人身安全。
目前,王某与其丈夫的离婚案正在审理中。
江岸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反家庭暴力温馨提示书》是江岸区法院延伸家事审判职能、深化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落实的又一举措。目前,《反家庭暴力温馨提示书》已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江岸区婚姻登记处、江岸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及街道社区发放。
今年3月,江岸区法院推动建立全省首个法院、公安、妇联正式签署的反家暴协作机制。该机制运行以来,法院共受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8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6件,均在48小时内发出,实现反家暴迅速响应、及时处理和“一站式”保护。
据悉,江岸区法院将进一步畅通家庭暴力救济途径,拓宽反家暴协作机制的辐射面,在及时预警、快速响应的同时,做到持续震慑和跟踪保护,为推进平安家庭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实习生张佳乐 通讯员郑雅曼)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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