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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自查使用指南!请查收! 世界今头条

时间:2023-05-11 19:23:21     来源:琉璃河V讯

近日,北京市已启动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单位可以通过京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了,您可以登录微信、支付宝、百度客户端,关注“京通|健康宝”小程序,进入企业服务专区,使用【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服务,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京通小程序使用帮助

“京通”小程序是北京市打造的面向企业和市民的城市公共服务移动端入口,实现了北京市政务、公共服务的有机融合,为市场主体和市民提供一站式的城市综合服务。

1.京通登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个人身份登录京通目前使用刷脸的方式进行实人认证,企业法人登录使用法人账号或是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使用京通小程序相关服务。

为方便用户使用,用户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对应的小程序进行单位自查自纠填报,下图依次为京通微信小程序、京通支付宝小程序、京通百度小程序对应的二维码。也可在微信、支付宝或百度APP搜索“京通”进入京通小程序。

进入京通|健康宝小程序后,在页面底部应用导航栏中,点击【北京通】,进入京通应用主页。

2.进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应用

【京通】页面在扫一扫功能下面开设了“企业服务专区”,进入京通企业服务专区,在热点服务版块可看到【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服务入口,或在检索入口搜索【安全生产隐患自查】。

点击【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服务,登录前进行身份校验。

选择【法人登录】,如果已登录法人账号,直接进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首页,如果未登录法人账号,则需要先进行法人账号登录认证;选择【自查人登录】,需要个人进行登录认证,如果已登录个人账号,直接进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首页。

法人登录认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法人账号密码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如果没有法人账号,可先进行注册账户:

法人账号密码登录

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个人登录需要使用刷脸的方式进行实人认证:

认证完成之后,进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服务中,首先弹出温馨提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填报隐患排查情况,若盗用、欺骗、伪造或误导性使用此工具而逃避安全责任义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法人用户

法人用户,可通过【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服务,管理单位检查场所,查看自查记录以及隐患记录。

3.1.第一步场所管理

在应用首页,点击【场所管理】进行场所创建,点击【新增场所】,输入场所名称、场所地址、检查人、检查人电话、检查人身份证号,点击【下一步】选择场所检查内容,单位可根据自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多项选择。

说明:若本单位无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尚未发布行业领域隐患目录,即以上列表中的行业均为涉及,可勾选其他行业,填写《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通用隐患目录》进行自查。通用隐患目录不替代行业领域隐患目录,与行业领域隐患目录不重复、重叠、交叉使用。

点击【确定】,完成场所创建与隐患内容检查项选择,场所指定的检查人通过登录京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温馨提示:被分派检查场所的检查人,登录京通,以自查人身份进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服务后,在自查自纠版块中,可看到法人账户分派的场所以及本场所的自查内容清单。

3.2.第二步自查记录

点击【自查记录】,进入自查记录列表页。列表显示本单位所有历史填报的自查记录,列表内容显示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人、是否有隐患。点击任意一条记录,可以查看历史填报详情。

对于有隐患的检查项,详情中会用红色重点标识出隐患项。

3.3. 第三步隐患记录

点击【隐患记录】,进入隐患记录列表页,列表中对于属于重大隐患的进行特殊标识提示。隐患记录中根据隐患的整改状态分为【待处置】和【已处置】两个列表。待处置列表为检查时发现的,但还未处理的隐患记录,已处置列表为已经完成整改的隐患记录。

*温馨提示:隐患列表中的隐患记录主要来源于自查填报时发现的隐患,自查结果提交后,隐患项会自动记录到隐患记录中。

点击列表中的任何一条隐患记录,可查看隐患详情,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4.自查人员用户

自查人员,可通过【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服务创建检查场所、进行自查填报,整改填报等。

4.1.第一步自查自纠

4.1.1.选择场所

在“事故隐患自查”应用页面,点击【自查自纠】开展自查填报。首先选择检查场所,检查场所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单位法人分派的场所;二是自行添加的场所。

(1)如果单位法人分派了场所,自查人员选择场所后,直接进入自查填报。

(2)如果单位法人未分派场所,可自行新增场所并选择单位相关行业与自查内容。

(3)选择行业与自查内容之后,可通过【重新选择行业与自查内容】进行行业与自查内容调整。

4.1.2.自查填报

(1)点击【去自查】,进入“自查填报”,根据自查内容填报结果。

(2)如果单个自查项选择“有隐患”,需要填写整改措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内容。

*温馨提示:【立即整改】为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之后,可以立即整改的,选择【立即整改】,然后单位立即对隐患进行整改,保障单位生产安全;【限时整改】为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无法立即整改,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资金,则可选择【限时整改】,选择【限时整改】时,需要填写隐患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截止日期、相关整改措施、整改需要的资金等内容,单位可根据隐患的类型以及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完成所有自查内容的填报之后,点击“提交”,完成此次自查填报。

*温馨提示:

1.请确保提交时完成所有自查内容填报,并且确保法人知晓自查结果。

2.对于有隐患的检查项,提交自查结果后,会自动记进入到隐患记录中,以便于后续隐患的整改与跟踪。

4.2.第二步自查记录

点击【自查记录】,进入自查记录列表页。列表显示本人所有历史填报的自查记录,列表内容显示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人、是否有隐患。点击任意一条记录,可以查看历史填报详情。

对于有隐患的检查项,详情中会用红色重点标识出隐患项。

4.3. 第三步隐患记录

4.3.1.隐患记录列表

点击【隐患记录】,进入隐患记录列表页,列表中对于属于重大隐患的进行特殊标识提示。隐患记录中根据隐患的整改状态分为【待处置】和【已处置】两个列表。待处置列表为检查时发现的,但还未处理的隐患记录,已处置列表为已经完成整改的隐患记录。

*温馨提示:隐患列表中的隐患记录主要来源于自查填报时发现的隐患,自查结果提交后,隐患项会自动记录到隐患记录中。

4.3.2.隐患整改填报

在隐患记录待处理列表中,点击【去处理】,进行整改结果填报,填写整改说明,点击【提交】,完成整改结果反馈。

4.3.3.隐患整改详情

隐患列表切换至已处置,点击任何一条记录,即可查看隐患整改详情。

详细操作视频如下:

信息来源:镇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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